確保糧食包裝袋、飲料瓶等食物相關產品的安全衛生,是食物安全整體作業的一部分。
為防止食物污染,加強食物相關產品的監管,我市2015年7月底公布《市級政府部門職責清單》對相關部門監管職能進行了明確區分:市質監局首要擔任對用于食物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物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出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食物相關產品或許影響食物安全的,及時通報市食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對市食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的食物安全或許由食物相關產品形成的,立即在食物相關產品出產加工環節采納措施予以處理。市食物藥品監管局首要擔任對市質監局通報的食物相關產品或許影響食物安全的,立即在食物出產、流轉、消費環節采納措施予以處理;發現食物安全問題或許由食物相關產品形成的,及時通報市質監部門。
詳細案例:市食物藥品監督管理局在食物抽檢中發現某類食物中苯含量超支,或許為使用了質量不合格的食包裝袋引|起,市食物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將該信息通報市質監局,市質監局立即對食物包裝袋出產企業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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